2014年12月10日 星期三

令人厭惡的警長朱仲明醉酒亂舞槍罪成 - Disgusting Police Sergeant Chu Chung Ming Guilty of Holding Gun While Drunk

http://news.sina.com.hk/news/20141211/-2-3513308/1.html

休班警長朱仲明去年11月與同袍到酒吧飲醉酒,乘的士返回紀律部隊宿舍後,於電梯大堂持搶亂舞,更睡於花槽旁,而警槍則插在褲頭。43歲被告昨日於觀塘法院被裁定醉酒時管有實彈火器及彈藥罪罪成,還押至12月24日判刑。

案情指,被告朱仲明乃已婚警長,於去年度11月29日休班時先後與同袍到兩間酒吧飲酒,飲醉後被告乘的士返點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後,在電梯大堂內舞弄佩槍,最後更醉倒花槽,腰間仍插有佩槍。保安員見狀報警求助,警方其後更於的士內尋回一粒遺失的佩槍子彈。

裁判官在裁決時指,據閉路電視片段及證人的作供,朱仲明應該是因酒精影響,在失去判斷及思考能力的情況下而犯案。裁判官強調手槍是力量的象徵,被告應好好控制;但被告卻妄顧他人的安全,持佩槍在不同地方飲酒,更舞弄佩槍並失去子彈,予以譴責。雖然同意被告有家庭工作及壓力,但社會絕不不容許他作出此等行為,而法庭亦需建立社會對警隊的信心。

被告現時正被停職,裁判官將案押至12月24日判刑,期間等待其社會服務令、精神科醫生等報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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