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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9月30日 星期二
陳茂波夫婦誹謗罪成判賠23萬元 - Mr and Mrs Paul Chan Found Liable for Defamation and Ordered to Pay HK$230,000 in Compensation
http://hk.on.cc/hk/bkn/cnt/news/20140930/bkn-20140930182707713-0930_00822_001.html
【on.cc東網專訊】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2011年任立法會議員時,被指與妻許步明聯署發電郵,誹謗其女兒所讀的漢基國際學校校董盧光漢包庇子女作弊。高院今日裁決,指對陳茂波一方大部分指控成立,需向3名原告賠償23萬元。
案中3名原告分別是盧光漢、其龍鳳胎子女盧冠中及盧亮臻,被告則為陳茂波和許步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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