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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1月16日 星期五

26歲男警鄺浩雲涉在灣仔警察總部非禮女疑犯 -


26歲男警涉在灣仔警察總部非禮女疑犯案,今日在東區法院提訊,控方申請被告暫毋須答辯,又指已取得初步法律意見,律政司指示押後案件,以待進一步調查,案件押後至1月23日(下周五)再訊。控方指被告嚴重違反誠信,又擔心他會騷擾證人,反對他保釋,但最終被告獲准以5千元現金保釋外出,期間不得離開香港,需每周三次到警署報到,亦不可直接或間接接觸證人。

控罪指,被告鄺浩雲涉本年1月13日在警總東翼地下女廁內,非禮女子X,他被控一項非禮罪。控方庭上指,此屬不尋常事件,被告案發時為現役警員,而事主持雙程證來港,並因其他案件到警署接受調查,當她離開警署時,遭被告截停要求搜身,惟被告並非負責事主案件的人員。控方強調,本案重點是一個男警為何會向女疑犯要求搜身,初步調查後有保安目睹兩人在廁所出現,閉路電視亦拍攝到他們出入情況。

女事主案發後指,被告在廁所內隔着其衣服摸胸。控方指事主已完成認人手續,亦成功認出被告。女事主的雙程證限期至2月底,警方亦會調查被告在今次的事件中,有否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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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隊爆出非禮醜聞,一名探員(CID)在灣仔警察總部當值期間,藉詞向一名女疑犯搜身,將她帶到女廁摸胸非禮。女受害人其後報案,警隊高層得悉事件後大為震怒,港島總區重案組前日拘捕涉案男警,並落案控以一項非禮罪,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。

被捕探員姓鄺(26歲),隸屬灣仔警區刑事部,加入警隊五年半,一直做軍裝,近期才轉做CID。鄺事後已被停職,昨日仍通宵扣查,今早押解法院提堂。警方消息稱,案中女受害人(33歲)早前涉及一宗店舖盜竊案被警方拘捕,本周二(13日)凌晨在警察總部接受調查後,獲准保釋離開。當女事主步出警署期間,疑有人見女事主樣貌不俗,即上前將她叫回查問,訛稱要完成「搜身」程序後才可放行,要求女事主跟他到女廁搜身。

被捕後直認犯案

姓鄺探員將女事主帶到警察總部地下一廁所搜身。兩人進入廁所後,有人在搜身過程中,至少兩次摸女事主胸部,女事主疑不知所措,未敢反抗,她被搜身後才獲准離開警署。女受害人回家後越想越不對路,不甘受辱,早上致電警方查問離開警署前是否有「搜身」程序,警方聞訊大為緊張,警隊高層接報後震怒,立即指派港島總區重案組跟進。

重案組翻查警署閉路電視片段,以及查問事發時在警署的其他人員。有保安員聲稱目擊鄺某帶女事主到廁所,探員掌握資料後,前日掩至鄺警員位於將軍澳寓所將他拘捕,有人對非禮事件直認不諱,警方其後安排認人手續,至昨日正式落案拘捕。警方強調,警隊非常重視警務人員的操守,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,警隊絕不容忍及姑息,定必嚴正處理,進行刑事調查及紀律覆檢。

立法會議員范國威對事件表示震驚,他指二○○八年旺角警署警員強姦案已令社會譁然,這次非禮案竟發生在警隊核心的警察總部,更令人感到憂心。他直言擔心事件反映近年警員質素下滑,雖然犯事警員可能只是個別害群之馬,但擔心事件進一步打擊警隊形象。
 
涂謹申:駭人聽聞

這宗警總非禮案發生於本周二凌晨,警方翌日拘捕涉事探員,但至昨晚9時,距事發接近兩日才公佈事件,范國威質疑警方「故意度好劇本至公佈」,相比起之前涉及雨傘運動的高調拘捕行動明顯不同,希望警方解釋。

一直關注警權問題的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指,男警向女事主搜身,本身已違反警隊的內部指引,今次再有警察公然在警署內干犯非禮案件,他對此感到非常驚訝,認為事件反映警署是非常封閉系統,當警察要在此濫權時,市民實難以保護自己。他續稱,警察以搜身作為濫權工具已非首次,「由對利東街示威者剝光豬搜身以懲戒,到警署內強姦罪案受害人……警隊高層必須要正視目前在警署缺乏監察這問題」。

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委員、民主黨涂謹申形容事件「駭人聽聞」,「警員竟然喺差館公然非禮,真係好匪夷所思」。他指出,上次已發生過有警員在差館內強姦報案人的事件,今次再發生非禮案,認為警隊必須研究,為何有這些事情相繼發生,「例如係咪真係相關人士嘅個人問題呢?」他建議警隊的中層管理人員,「要多啲留意下屬嘅情緒同舉動,相信呢啲事件,似乎唔會喺一時三刻好衝動下發生」。

2014年12月23日 星期二

50歲游泳教練林德明涉藉按摩療傷揸學生胸

http://hk.on.cc/hk/bkn/cnt/news/20141224/bkn-20141224132657792-1224_00822_001.html

報稱游泳教練的50歲男子林德明,涉去年8月在北角歌頓道明興大廈歌頓維多利亞酒店,非禮其20歲女學生。被告今日在東區法院否認非禮罪,案件將在明年2月6日開審,期間被告獲准以一千元保釋。控方透露,會傳召兩名證人;被告就表明會聘請私人律師。

據悉,被告與事主為師生關係,案發當日被告以短訊聯絡事主,指可為其傷勢按摩。當事主上課完畢後,被告就帶她到案發地點,事主脫去上衣,只剩下一件頭泳衣,被告就涉伸手入事主泳衣內並揸胸。事主之後一年繼續跟隨被告學習游泳,直至其母親埋怨事主的游泳技術退步,事主向親友反映事件,親友再告知事主母親才揭發案件。

2014年9月10日 星期三

「朱主席」涉非禮台名模被捕

http://news.sina.com.hk/news/20140911/-2-3357953/1.html

台灣名模遭非禮案有新發展,被指涉案的娛樂公司主席朱壽仁,昨晚在中環蘭桂坊出席一個活動時,被警方拘捕押返觀塘警署調查,再帶返其寓所蒐證。

報稱被非禮的台灣名模(二十九歲),被指涉案男子朱壽仁(五十四歲),是紅日娛樂公司主席,人稱朱主席。

消息稱,女事主與朱,上月尾應一間電視台邀請出席娛樂節目,女事主卻在後台透露,上月二十四日,曾被人帶至觀塘鯉安苑鯉景閣一單位,其間遭人借機拍打臀部,她曾要求對方不要再有行動,但有人卻輕佻稱:「你好結實。」女事主其後到警署報案,由刑事偵緝探員錄取口供,列作非禮案調查,但無即時採取拘捕行動。

直至昨晚七時許,戴上太陽眼鏡的朱主席,在中區蘭桂坊一間夜店出席一個公開活動時,歌手龍小菌經理人邵子風亦到場,指有人早前「睇騷唔畀錢」與朱理論,未幾有人報警,警方到場調查,要求朱出示身分證,朱一度不願取出身分證,其後被警員帶走。

至昨晚十時許,朱被刑事偵緝探員押到觀塘警署助查,至今晨零時,再被押返鯉安苑其寓所蒐證,及後再帶返警署扣留。警方發言人證實昨晚在中區拘捕一名姓朱男子(五十四歲),他涉嫌與八月二十四日觀塘鯉安苑一名女子(二十九歲)被非禮案有關。

娛樂圈盛傳,早前曾有娛樂公司高層男子,與歌手彭家麗合唱《從不喜歡孤單一個》歌曲時,男方出現多次走音,但卻表現得自我陶醉,影片在網上播出,有逾四萬次點擊率,成為近期娛樂圈熱話。

2014年6月24日 星期二

隸屬天水圍警署的軍裝巡邏警員倪煦樂非禮罪受審

隸屬天水圍警署的軍裝巡邏警員倪煦樂(35歲)昨否認非禮罪受審。20多歲的女警X出庭供稱,去年8月15日被告邀約她和數名同袍,下班後往屯門何福堂Bar Pacific飲酒。她喝了大約3至4支細樽裝啤酒後已醉倒,半小時後眾人散去,被告負責駕車送她回家。

安慰事主:你冇失身
X隱約記得被告向她表示,若往X的家,可能遇到警察查車路障,遂提議轉往被告家休息,X因太累沒回應。X抵達被告寓所後,被告扶她到睡房,稍後亦上床,此時X感到被告在她身後舔她後頸,為時約5秒,X覺核突並說:「唔好,唔要。」

惟被告沒理會,伸手進X的T恤,迅速由肚臍掃向她的胸圍。X立刻用手肘撞開被告,她憶述當時感覺好亂,「唔知自己喺邊」,更一度以為被告是她的前男友Jan,遂說:「Jan, don't touch me, I don't like it.」後來她因太倦而睡着。
稍後她收到同往飲酒的男同袍來電,她忍不住哭泣,掛線後被告攬住她安慰說:「你唔使驚,唔使喊喇,你冇失身,我冇搞你。」到早上6時X睡醒梳洗後離開,踏出屋苑時始知該處為被告所住的屯門湖康警察宿舍寓所。
翌日,X原打算再約女同袍飲酒,但因心情欠佳缺席,只向警校女導師、姓洪的警署警長傾訴。由於被告的警員編號是5字開頭的5位數,X遂向洪說:「我俾個5萬嘅師傅抽水。」裁判官一度問X能否認出被告,她亦只能說出被告警員編號,被追問是否知道被告姓名,她謂「中間嗰個字我唔識讀」,其後披露她是中七畢業。聆訊今續。

案件編號:TMCC4319/13

(Source: http://hk.apple.nextmedia.com/news/art/20140624/18774060)